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塑料事件 ,以讹传讹,紫菜造谣者被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谣言月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4月26日上午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
庭审中,数额巨大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就把事情闹大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11月30日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并强行索要财物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4月26日,采取威胁手段,商品声誉罪,商品信誉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数额巨大 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在没有依据 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